该页面展示了GB/T 17095-1997《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标准基本信息并提供在线阅读。
标准号及名称:GB/T 17095-1997《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标准效力级别:推荐性标准
实施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11-11
实施日期:1998-12-01
主管部门:卫生部
归口单位:卫生部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所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及采样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监测和评价,不适用于生产性场所的室内环境。
卫生要求
室内可吸入颗粒物8平均最高容许浓度为0. 15 mg/m3。质量中值直径为10 p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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