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上海的室内装修污染危害案例

原创 我要去甲醛网  发布:2016-12-05 06:30 最近更新:2020-11-07

这个发生在上海的室内装修污染危害案例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案例,因为它不光避免了室内甲醛危害,还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5年购买了全装修房的上海某小区22户业主,以室内甲醛、总挥发有机物超标及装饰装修不合格,影响业主的入住时间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做部分整改、修复并赔偿每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5万元。2006年1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分别对这起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由开发商按照《检验报告》对房屋予以整改、修复外,另赔偿各业主2000至数万余元不等损失费用。

室内甲醛污染危害预防图片

上海市陕西北路某29层高的某商业广场是一间酒店式住宅公寓,2003年5月起陆续对外销售,先后与上述业主分别签订了房商品房预售合同。2004年5月上旬,开发商发出通知要求,购房业主前往办理交房手续。在双方办理交房时,各业主纷纷提出房屋质量等问题,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并拒绝受领房屋。

当月,该住宅内有两户业主自行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对全装修房进行室内装修及空气质量检测,结论为镶贴,吊壁橱,细木工和裱糊等单项评定不合格,甲醛、总挥发有机物超标。上述22户业主在与开发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于2004年10月下旬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整改、修复室内部的装饰装修部分,赔偿预期交房的违约金,按总房价每日万分之二计算,至2004年10月19日为止;赔偿房间内空气污染、设备不符,重新装修期间的损失。

开发商则狡辩称,合同约定如双方对房屋装修、设备及工程质量产生争议,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而业主单方面委托的装修及空气检测质量属无效。

审理中,起诉人员出具了上海市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两次《检验报告》。部分房屋的甲醛分项不符合要求,其余房屋还存在镶贴,吊壁橱,细木工和裱糊等单项评定不合格,面对检测结论,开发商认为整改时间与业主提出的时间产生分歧,开发商认为只要一周时间,而一些涉及室内空气甲醛治理的业主提供了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室内环境治理分会的“回函”,该分会认为治理时间需六周,而开发商对此却不予理会,自行与业主达成每户支付空气整改费2000元的赔偿协议。

法院认为,22户业主分别购买的是该商业广场房屋,经对该全装修房屋检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变更室内设计,空气中甲醛等四个单项不符合要求,考虑的装修修复时间和空气整改期限,可同时交叉进行,认为对含有空气整改的业主,开发商应赔偿6周的租金损失。

这个室内装修污染危害案例是由于业主环保意识强,提前委托相关检测单位进行了室内甲醛检测并及时发现问题而避免了室内甲醛超标造成危害,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们广大朋友也应该培养这样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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